【個人獨資企業登出麻煩嗎】如何登出個人獨資企業✘•▩?
- 作者▩••:廣州企業登出代辦
- 發表時間▩••:2020-09-07 07:11: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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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獨資企業登出麻煩嗎₪↟│,如何登出個人獨資企業✘•▩?答▩••:說麻煩也麻煩₪↟│,說不麻煩也可以算不麻煩₪↟│,主要是需要看怎麼去登出₪↟│,而且對登出是不是熟悉✘◕。準備的資料有沒有遺漏✘◕。
個人獨資企業登出手續▩••:
1.投資人決定解散;
2.投資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₪↟│,無繼承人或者繼承人決定放棄繼承;
3.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;
4.法律··╃、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✘◕。
個人獨資企業依照《個人獨資企業法》第二十六條規定解散的₪↟│,應當由投資人或者清算人於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原登記機關申請登出登記✘◕。
個人獨資企業申請登出登記₪↟│,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檔案▩••:
1.投資人或者清算人簽署的登出登記申請書;
2.投資人或者清算人簽署的清算報告;
3.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提交的其他檔案✘◕。
個人獨資企業辦理登出登記時₪↟│,應當繳回營業執照··╃、公章✘◕。
個人獨資企業登出流程▩••:
1.個人獨資企業解散₪↟│,由投資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債權人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進行清算✘◕。投資人自行清算的₪↟│,應當在清算前十五日內書面通知債權人₪↟│,無法通知的₪↟│,應當予以公告✘◕。債權人應當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₪↟│,未接到通知的應當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內₪↟│,向投資人申報其債權✘◕。
2.個人獨資企業解散後₪↟│,原投資人對個人獨資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償還責任₪↟│,但債權人在五年內未向債務人提出償債請求的₪↟│,該責任消滅✘◕。
3.個人獨資企業解散的₪↟│,財產應當按照下列順序清償▩••:
①所欠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用;
②所欠稅款;
③其他債務✘◕。
4.清算期間₪↟│,個人獨資企業不得開展與清算目的無關的經營活動✘◕。在按前條規定清償債務前₪↟│,投資人不得轉移··╃、隱匿財產✘◕。
5.個人獨資企業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₪↟│,投資人應當以其個人的其他財產予以清償✘◕。
6.個人獨資企業清算結束後₪↟│,投資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₪↟│,並於十五日內到登記機關辦理登出登記✘◕。